灵活就业
2026年06月01日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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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申领对象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对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补贴可申领至灵活就业终止当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两项费用均未按时缴纳的月份(以次月10日前到账情况为准)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予以顺延。
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三项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