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6月01日 来源:淄博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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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面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降低青年创业融资成本。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