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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9日
来源: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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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在享受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修订版)》
综合补贴:首次到市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在享受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