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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8日 来源: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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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普惠性生活补贴。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按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辽宁“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硕士按1100元、本科生按900元标准发放。省(中)直单位纳入发放范围。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多渠道提供安居保障。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按每月700元、5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省(中)直单位纳入发放范围。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居住补贴政策。

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 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推动锦州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