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27日
来源: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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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创业实体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情况核定。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利率应当在贷款合同中载明,各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