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
2026年05月27日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以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用或转岗(改变职业工种)1年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技能岗位员工为主要培养对象,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自主确定。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为重点,同一培训对象在一个培训计划期内只可参训一个工种。
结合学徒培训目标、技能形成规律等确定,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训期限长于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的,企业应与学徒协商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改制重组的,要衔接做好已开展的学徒制培训工作。
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确定为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在同等档次基础上提高30%,补贴年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执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兼得。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