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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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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
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与我市企业及教育类、医疗类、科研类、检验检测类等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在萍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来萍求职的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须为户籍地在萍乡市安源区、经开区以外,毕业之前1年或之后3年内来萍),可申请免费入住萍乡青年人才驿站,每年累计入住不超过7天。
对各类院校毕业生在萍就业创业后购买首套房,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即可享受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限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且无房的院校毕业生,在满足租房支取条件下,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