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最低档次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