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26年05月25日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给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求职交通补贴。对毕业2年内与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首次在市域内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及大专毕业生每人最高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分3年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缴满1年发放一次。毕业2年内的市外高校毕业生到赣州参加企业或社会组织招聘并被成功录用,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市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以上补贴资金均由受益财政承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