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25日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支持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根据核定结果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大学生创业者免费提供;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区等纳入企业标准化地址库,为企业注册提供便利;大学生新创办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新创办企业。毕业5年内的国(境)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新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根据核定结果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支持。
支持博士(后)人才新创办企业。博士(后)人才新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根据核定结果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支持。
创业能力培训支持。在创业培训支持6类人员基础上,将补贴对象扩展到高校在校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300—1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创业导师陪跑支持。建强由成功企业家、知名学者、行业导师、技术专家、投资人构成的创业指导团队,建立创业陪跑机制,从战略、技术、市场等多维度为创业者开展咨询指导、实战会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创业者成功创业。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支持。给予新创办的小微企业每月840元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全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