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