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20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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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每人最高额度33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