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19日 来源: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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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开展市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选,对评选为市级扶持项目的,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许昌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暨“乐业许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