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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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费。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情况,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标准为5000元至15000元。吸纳2人(含2人)就业的补贴5000元,吸纳2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0元。其中,大学生初创企业吸纳1-5人(含5人)就业的补贴10000元;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补贴15000元。已经享受过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标准(仅限大学生创业主体和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可享受)。1.经营场所属于工业行业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8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2.工业行业外的其他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每月最高16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交纳租金给予补贴。3.有多处经营场所的申报单位,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申报,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使用自有房产创业的不纳入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范围。
商标注册补贴(仅限大学生创业群体和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可享受)。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新获注册商标的,以商标注册证和付费票据据实补贴注册费用。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和委托代理费等费用不列入补贴范围。每个创业主体商标补贴个数最多不超过5个。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郴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申请入住郴州市大学生创业驿站需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1.高校在校或毕业三年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以及技师学院在校或三年内的毕业生;2.户籍地在郴州市以外;3.在郴州市内无社保缴费记录;4.填写并提交入住申请表;5.提供创业计划表。申请人一年内最多可申请1次免费住宿,申请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4天3晚(单间房价不超过200元/天),不包含用餐,仅限本人使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 《郴州市大学生创业驿站入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对户籍地不在郴州且有意愿来郴创业的大学生,可由创业驿站一年内免费提供住宿4天3晚。
设立郴州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社),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经营场所租金按行业性质、经营场所使用面积进行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按照初创企业1万元/户、个体工商户0.5万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商标注册费按照每个创业主体所获取的商标注册证和支付注册费票据据实补贴,每个创业主体商标补贴个数不超过5个。
培育和认定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器,按照“空间”、“空间+公共服务”、“空间+公共服务+投资”三类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对培育优质企业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给予奖励,每培育1家实体企业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等实现年地方财政贡献达1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每培育1家实体企业成功上市的,奖励500万元。
围绕郴州“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聘请一批大学生创业导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诊断、资源对接及全期辅导。支持设立 “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郴州市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方向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数字产业、食品医药、通用航空、矿物宝石、电子电容电池、现代农业、现代文旅、现代物流等优势产业链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优先参股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扶持技术升级、产能扩建及产业链协同项目。
鼓励大学生发展特色种养业、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给予相应项目资金支持。对成功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 “菜篮子” 基地并在平台上销售的主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大学生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贷款进行利息补贴,对全市范围内依托农担公司等贷款项目按应缴纳担保费的0.5%进行补贴。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开展郴州旅游资源非遗数字化和文创开发,对在相关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作品的创业企业和个人,依据阅读量、转发量、评论量等指标,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鼓励大学生围绕郴州主导产业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攻关开展创新创业,对经认定的新引进符合重点产业链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全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50万-500万元项目资助,优先支持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项目。
鼓励郴州市高校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和支持落地郴州创业的大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落地郴州的创业赛事优秀项目给予奖补。
每年选树大学生创业“十佳”典型,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联动各级媒体加强宣传推介。
在“湘易办”郴州专区创建“大学生创业专栏”,一键实现大学生创业服务直达、政策直享、手续直办,打造 “创业郴州万事无忧” 品牌。
对户籍地不在郴州且在郴创办企业存续一年以上的大学生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免收郴州4A级及以上景区第一道门票。
本政策措施中大学生包括:高校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以及技师学院在校学生或三年内的毕业生。大学生创业主体须依法经营并履行社会责任。在相关政策待遇兑现时,遵循 “就高不就低、奖补不重复”原则。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奖补对象:青年创青春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农村创业大赛等市级及以上和在郴高校(含技师学院)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在郴州市行政区划内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的大学生项目(大学生身份符合本细则所适用的范围)。除赛事奖金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分等级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从郴州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列支。
奖补标准:市级(含校级)赛事: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省级赛事: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3万元;国家级赛事: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6万元。
同一项目若在不同赛事获奖或多次获奖,仅以首次申报时间为准享受一次奖补。同一获奖项目仅能对应一个创业市场主体申领奖补。
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科学技术局、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及项目落地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