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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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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取得国家人社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的西藏生源全日制大学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后可以同等享受。接收上述高校毕业生在各类岗位实习锻炼或开展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区内企业及培训机构。

(二)补贴标准:对报考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并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给予实习企业及有关培训机构2000元/人次的补贴。

(三)对取得会计、律师、税务、导游、计算机、企业管理、幼师、社区服务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同时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对有关培训机构给予2000元/人次的补贴。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