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07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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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
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基本条件:
经县区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电商产业园等;
运营机构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配备5名以上专职创业服务人员;
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
在孵创业实体年均不少于30户;
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
2、奖补标准
省级示范基地:50万元;
国家级示范基地:80万元;
市级示范基地:由各地自行确定;
县级示范基地:20万元;
3、服务内容
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协助在孵创业实体享受创业优惠政策;
开业指导、管理咨询、风险考核、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专业服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