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5月07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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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

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者同等享受。

2、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最长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400万元,最长2年;合伙创业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最长3年。

3、贴息政策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不予贴息,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可继续申请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4、申请条件

个人:无其他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数达企业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5%)。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