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

2026年05月06日 来源: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等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可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条件和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加快发展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补偿代偿分三年完成,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应补偿代偿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