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帮扶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四川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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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一次性求职补贴: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请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公招考试相关费用减免: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用或报名费等。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1”结对帮扶促就业: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1名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同志、1名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和1名职业指导师进行“3+1”结对帮扶,助力其实现就业。

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以困难家庭毕业生为重点,进一步聚焦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陆地边境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组织团干部与困难家庭毕业生结对,提供全链条就业服务。

四川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清单(202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