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四川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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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1)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2)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审、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与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3)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4)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兼职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

四川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清单(2025年版)》